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

经开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1   信息来源:   【字体:



经开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经开区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精神,根据《关于印发经开区(头屯河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乌经开政办发〔202130号)要求,落实工作责任,推进信息公开,完成各项任务,具体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和程序,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和上报工作,依法向社会公开农业重点领域信息,不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切实提高农民群众对惠农政策的知晓率、透明度和公信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三)强化信息发布的监督和管理。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规定,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坚持谁拟稿、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好职责范围内相关栏目内容的审核、报送、发布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有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99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 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高效;二是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三是信息发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等。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化、日常化和制度化的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二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严格规范信息的收集、编制、审查、发布、监管等各环节程序,确保信息公开内容日趋完整,程序日趋完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既定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三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信息质量,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经开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