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经开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信息来源:   【字体:

经开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经开区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精神,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依法行政,顺利完成各项任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共计26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4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和主动性。我局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推动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坚持信息公开及时主动。

(四)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严格落实审查制度确保公开信息不出现重要文字错漏、严重表述错误。二是安排专人对网站内容进行专门管理。信息员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管理,负责对发布内容进行编辑、组织协调、公开信息审查,信息发布等工作内容,确保网站各个子栏目按时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不足:一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有效,提供信息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够强;二是报送信息的质量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对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等,做好相关工作;三是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学习,确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经开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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