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经开区城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2   信息来源: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办法》)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及提起诉讼情况、建议和提案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等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全力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升信息公开服务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及时更新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其分工,及时更新内设机构及职责,及时调整公布经开区城管局权责清单,及时公布城市管理规范性文件,方便群众办事。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持续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按照最新要求完善公开指南,方便群众下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2021年经开区城管局未收到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及时动态更新。根据政府要求,对网站及栏目进行调整,完善更新内容。优化机构设置栏目,及时更新最新内容,方便群众办事。二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保密审核。政务信息公开必须严格保密审查,确保个人信息安全、单位安全,确保政务公开渠道畅通。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政务服务网上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财政非税收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共计146件。其中:城市道路挖掘行政审批58件、城市道路占用行政审批5件、门头牌匾设立行政审批83件;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20.8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在公开信息时,只公开一些表面的信息,而忽视了深层次的信息公开,这使得公众无法全面了解政府工作的实际情况。同时,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在公开内容、形式、范围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导致公开的质量和效果参差不齐。

二是工作进展不平衡。单位相关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热情较高,主要领导对公开的形式、内容等多次进行安排部署,干部群众对政务公开的呼声也较高。

改进措施情况

一是完善组织领导。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了分管领导的责任和任务,建立健全了相应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这样可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得到有效的推进和落实。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政务公开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公众参与政务公开的意识和能力。这样可以增强公众对政务公开的认知和参与度,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支持。

三是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制定并实施统一的公开标准和规范,明确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等要求,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效果。这样可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一致性,提高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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