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经开区(头屯河区)财政局2020年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1   信息来源:   【字体:


经开区(头屯河区)财政局2020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在区委、管委会(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管委会(区政府)办的悉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区财政局积极担当作为,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全面提升财政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

坚持提高政治站位,把政务公开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干部作风转变、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抓手紧密结合财政实际,通过组织集中培训、召开干部大会等形式,及时传达学习政务公开工作法规及文件精神,确保政务公开内容全面、深入、准确、及时。全员参与、逐级负责,将政务公开贯穿于财政运行全过程,由办公室牵头,预算、国库收付中心等各科室密切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建立完善内控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聚焦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

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持续聚焦民生保障、财政资金、政府采购、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做好解读回应、平台建设,不断提升财政政务公开质效。持续推进预决算公开制度化,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保密需要外的部门全部按要求实现上网公开,均按规定时限、内容、要求和渠道公开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 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国家、自治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主动性不够,对相关政策规定学习理解不够全面,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落实。二是对本部门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维护不及时、不全面,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下一步,我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政府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进一步明确领导分工、部门负责、协调统一、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把信息公开工作做为本单位重要工作抓紧抓好。二是进一步加大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透明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狠抓各项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及时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三是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及绩效目标、预算安排情况等应当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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