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经开区(头屯河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2   信息来源: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在区委、管委会(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管委会(区政府)办的悉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区财政局积极担当作为,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全面提升财政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

一是抓责任落实。坚持提高政治站位,把政务公开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干部作风转变、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抓手。先后召开2次局党组会议,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并提出具体要求。成立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主要负责同志抓总体,分管领导抓具体,小组成员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二是抓学习培训。紧密结合财政实际,通过组织集中培训、召开干部大会等形式,及时传达学习政务公开工作法规及文件精神,确保政务公开内容全面、深入、准确、及时。三是抓统筹协调。全员参与、逐级负责,将政务公开贯穿于财政运行全过程,由办公室牵头,预算、国库收付中心等各科室密切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建立完善内控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聚焦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

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持续聚焦民生保障、财政资金、政府采购、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做好解读回应、平台建设,不断提升财政政务公开质效。一是深化财政资金领域信息公开。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机制,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督促指导111家预算单位完成部门预决算公开,填报446张表格,发现并整改问题7个,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二是深化地方债务信息公开。切实发挥社会公众对地方的举债融资监督作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定期公开政府债务限额、债务余额等相关信息7条,全面覆盖债券参与主体和机构,打通地方政府债券管理全链条,促进形成市场化融资自律约束机制。三是深化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信息公开。综合协调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统筹汇总补贴政策,逐项对照分析,规范审核支付流程,强化信息监管复核,务求28条公开事项全面准确、补贴内容齐全完整,各项补贴资金发放准确、规范、及时、便民。四是深化财政直达资金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开设直达资金信息专栏,及时发布直达资金相关政策、资金分配下达等情况54条,主动接受人大、审计等部门监督,推进直达资金信息向社会公开。五是全面深化财政监督公开工作,为进一步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透明度,区财政局按财政监督程序对已确定要进行监督检查的行政事业单位、国企等单位发出检查通知后,及时按要求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通知进行公示,并在监督检查全流程对检查进展情况和结果进行公开。

注重载体创新,拓展公开渠道

通过公示栏、网络等新媒体大力宣传财政政策和工作情况,尤其突出惠农政策、民生政策的宣传,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不断实现政务公开内容和形式的创新和拓展,增加财政信息透明度,切实发挥好财政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职能作用。

(四)深化自查自纠,强化问题整改

2021年,区财政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对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要求,先后4次对维护的网站栏目内容进行了自查清理,共整改问题155条;同时,根据市督导检查组督察反馈的问题,积极落实政务公开整改工作。按照整改工作要求,已在政府网站首页增加三公经费公开栏目的链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 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国家、自治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各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水平仍需提高。二是信息公开质量还不够,存在政策解读信息较少、解读深度不够,信息内容不规范等问题。下一步,我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大力推进财政政策公开;二是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各部门所属预算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应当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三是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及绩效目标、预算安排情况等应当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四是细化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项目预算安排、使用情况等项目信息应当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五是推进按支出经济分类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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