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经开区(头屯河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1   信息来源: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区委、管委会(区政府)的精心指导下,财政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规范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回应群众关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努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公开责任

区财政局持续开展培训教育活动,着力提高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做到主动公开,主动回应。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将政务公开工作贯穿到财政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信息及时有效公开。

(二)依法依规,服务群众,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严格按照依法公开、全面公开、重点公开、及时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贯彻落实全区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安排,扎实做好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财政收支情况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债务管理和财会监督等领域信息公开等工作,不断深化拓展公开内容,及时公开群众最关心、最需要的信息。一是督促指导全区100余家预算单位完成部门预决算公开,填报540张表格,发现并整改问题7个,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二是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及时传达政府采购政策,更好地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采购意向、采购信息、中标信息及时在指定网站公开。三是强化政府债务管理信息公开,坚持防风险与促发展并重,严把时效关、规范关、内容关,加强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通过主动接受社会的查阅和监督。四是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严格规范涉农补贴一卡通申报发放,综合协调各业务主管部门,统筹汇总补贴政策,逐项对照分析,规范审核支付流程,强化信息监管复核,务求28条公开事项全面准确、补贴内容齐全完整,各项补贴资金发放准确、规范、及时、便民。五是全面深化财政监督公开工作,为进一步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透明度,区财政局按财政监督程序对已确定要进行监督检查的行政事业单位、国企等单位发出检查通知后,及时按要求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通知进行公示,并在监督检查全流程对检查进展情况和结果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 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国家、自治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质量还存在欠缺,2023年上半年,区财政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对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要求,先后6次对维护的网站栏目内容进行了自查清理,共整改问题240余条,删除敏感信息4000余条;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成果结合还不紧密,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如决策公开、意见征集还有所欠缺。下一步,我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区财政局将继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内容和人员分工,加大业务培训,提升公开水平。一是继续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大力推进财政政策公开;二是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各部门所属预算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应当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三是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及绩效目标、预算安排情况等应当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四是细化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项目预算安排、使用情况等项目信息应当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五是持续做好财政监督、债务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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