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21年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1   信息来源: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建设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精神,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新政办函〔2021〕93号)和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乌政办函〔2021〕67号)要求,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依法行政,顺利完成各项任务,具体如下:

(一)行政处罚和行政审批公示情况

1、行政处罚公示:依据依法治区工作要求,一是将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内容即我局的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建设工程项目库、经开区(头屯河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建设局(交通局、水务局、人防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法人员名录库进行了公示。二是将2021年涉及7家企业、1个个人,涉及处罚金额31.1万元的处罚案件在我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

2、行政许可公示:一是所有审批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提高办事效率,为前来办事的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快捷、高效的服务。二是所有审批事项在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在自治区一体化平台进行认领公示,压缩办理时限,简化办理程序,所有事项实现网上办理,方便企业办理查寻。三是最多跑一次事项,带给企业方便与快捷。四是作为工改系统成员单位,积极参与推行工程建设项目线上审批,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及会议,精简审批事顶,优化审批流程,梳理和解决改革中的难点、堵点问题,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五是对我局2021年受理了施工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了公示。

(二)市民申请相关公开信息

按照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属行政机关公文公开属性标识及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乌经开政办发[2018]88号)文件要求,受理市民通过网络及现场政务公开信息11人次。

(三)主动公开、预决算公开情况

一是公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主动向社会公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效益。二是积极推进预决算经费信息公开。按规定时限将年度部门预决算经费信息全面公开。三是推进主动公开。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相关信息,强化信息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有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3631.9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 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继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目前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双公示工作存在不足;二是政务公开渠道功能运行维护能力还需加强

下一步我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加大双公示工作力度。主动对接网站运行维护单位积极加以改进,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扎实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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