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22年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0   信息来源: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建设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5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乌鲁木齐市行政机关公文公开属性标识工作的通知》(乌政办〔2017178号)和《关于印发2022年乌鲁木齐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乌政办函〔202231号)要求,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依法行政,顺利完成各项任务,具体如下:

(一)规范操作流程,信息公开井然有序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务公开制度,加强政务公开信息水平,我局不断完善政务公开规章制度,一是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统计报送等多项政务公开基本工作制度。二是进一步健全信息发布制度,一般活动信息经分管领导或科室负责人审核后统一发布,公示公告等重要公开信息由局机关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核后发布。

(二)依法行政。

一是通过信用中国平台对行政许可事项公示79个、行政处罚事项公示6个。二是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照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进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部门联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有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6266.3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 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二是对政策解读还不够,存在对政策解读信息较少、解读深度不够,解读形式不够。  

下一步我局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压实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取得成效。将政务公开工作细化分工,落实到人,责任到人,按时上传各栏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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