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2   信息来源:   【字体:

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精神,结合日常工作,聚焦各类法律法规、政策、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信息,高度重视并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各项任务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具体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紧紧围绕公众关心的法律法规及热点政策问题,及时更新公布相关信息,严格规范信息采集、信息审核、信息发布程序,以政府网站为主渠道,大力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聚焦各类法律法规、政策、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信息,及时公开各类政策文件,并发布政策解读材料。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0年度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办理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具体人员落实,注重加强协调配合。及时对公开信息进行调整和督查,确保信息及时更新并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有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 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强化督查,狠抓落实,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及监督保障措施,在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目前还存在一些不足,政务信息公开的供给与公众信息获取需求仍存在差距,信息公开内容不规范等问题。

下一步,我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工作责任,严格按程序规范公开信息,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经开区(头区)司法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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