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1   信息来源:   【字体:

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精神,结合日常工作,聚焦各类法律法规、政策、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信息,及时公开各类政策文件,并发布政策解读材料,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具体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规范信息采集、信息审核、信息发布程序,以政府网站为主渠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认真谋划推进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聚焦各类法律法规、政策、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信息,围绕法规政策解读,提高公开质量和质效,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政务服务工作能力和水平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1年度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办理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和明确责任人员及分工,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保证公开信息准确、全面、及时,做到公开内容全面规范,丰富公开形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科学、规范、有效。同时加强信息归集,通过设置超链接等方式对公开信息获取方式进行优化,公开信息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有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 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仍需加强,不能只注重常规性公开,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公开不够全面。二是在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科学化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我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对照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加大指导和督促力度,扩大公开内容、拓展公开范围,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经开区(头区)司法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