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经开区(头屯河区)教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1   信息来源:   【字体:

经开区头屯河区教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经开区头屯河区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精神,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关于印发2021年乌鲁木齐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依法行政,顺利完成各项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有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 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国家、自治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单位各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水平仍需提高。二是政策解读质量还不够,存在政策解读信息较少、解读深度不够,解读形式不够新颖活泼等现象。下一步,我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取得成效。将政务公开工作细化分工,落实到人,责任到人,增强工作提升推力。

二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群众需求、社会关注为牵引,全面提升公开质量,提高政策解读深度,以标准化促进主动公开、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回复工作质量。

继续加大“双公示”工作力度,明确专人负责人,全面梳理应报事项,确保公示信息应报尽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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