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经开区(头屯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大数据发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1   信息来源:   【字体:

一、总体情况

经开区工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依法行政,顺利完成各项任务,具体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21年,经开区(头屯河区)工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条,其中:预决算及三公经费2条,专项债和特别国债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经开区(头屯河区)工信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0件,已办结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工信局紧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统筹谋划政务公开工作分工,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安排专人管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平台建设

按照区政府工作要求统一在门户网站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 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之处。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改进,积极采取措施,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培训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进行学习交流,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