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经开区(头屯河区)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7   信息来源:   【字体: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经开区(头屯河区)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以来,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经开区(头屯河区)分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5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乌鲁木齐市行政机关公文公开属性标识工作的通知》(乌政办〔2017178号)和《关于印发2022年乌鲁木齐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乌政办函〔202231号)要求,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依法行政,顺利完成各项任务,具体如下:

(一)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推进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工作,设立最多跑一次窗口。目前我分局共有1项最多跑一次事项,均已在门户网站公布,并进驻一站式服务大厅,截至目前共计办结最多跑一次事项34件。充分发挥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

行政许可公开内容完成情况

我分局行政许可事项涉及建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审核,以上事项按要求在自治区一体化政务平台认领并发布,且已正常受理办结;2024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核34件。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事项办理指南》,从建设项目审批文件从受理到审查、到拟批复、再到决定四个环节均按要求在区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截止目前对受理并办结的34件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各环节进行了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有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 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将继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目前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二是对政策解读还不够,存在对政策解读信息较少、解读深度不够,解读形式不够。下一步我分局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压实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取得成效。将政务公开工作细化分工,落实到人,责任到人,按时上传各栏目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经开区(头屯河区)分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