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经开区(头屯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4   信息来源:   【字体:

经开区头屯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精神,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新政办函〔2022〕127号)和《关于印发2022年乌鲁木齐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乌政办函〔2022〕31号)要求,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依法行政,顺利完成各项任务,具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办公室负责人作为政务公开工作成员,明确各科室职责分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作任务:制定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时间节点,为工作提供指导。

)制度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办法》,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明确政务公开范围、程序和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信息公开力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我单位重大事项、预算、决算等信息,提高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重点围绕国有企业改革、国有资产监管、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政务公开透明度。结合我区展战略,制定国有资产发展规划,明确国有资产布局、结构调整和发展目标,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科学指导。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加强对国有企业的审计、评估和监督,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有关规定,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仍存在较大的差距2024年,我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有关规定,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仍存在较大的差距:对政务公开的理解不到位,更新频率不高、信息公开业务能力、常态化意识等有待提高。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做好政务公开相关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干部员工思想认识,加强对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积极参加业务培训,确保政务公开的规范性。二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用,向公众做好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区国资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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