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头屯河区)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0   信息来源: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2以来,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头屯河区分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5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乌鲁木齐市行政机关公文公开属性标识工作的通知》(乌政办〔2017178号)和《关于印发2022年乌鲁木齐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乌政办函〔202231号)要求,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依法行政,顺利完成各项任务,具体如下:

(一)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情况

照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推进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工作,设立最多跑一次窗口目前我分局共有7项最多跑一次事项,均已在门户网站公布,并进驻一站式服务大厅,截至目前共计办结最多跑一次168件。充分发挥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

(二)部分公示内容公示权限说明

根据《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办公厅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职能配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乌党办发201961)文件精神,2019310日文件印发之日起,我分局为委托执法,无独立执法权限同时依据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查处分离实施办法(试行)>等三个办法的通知》(乌环发202110号)要求,案件立案后由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统一处理及公示根据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201979日《关于印发<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中规定,生态环境局各七区一县分局政务公开上报至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由市生态环境局公开至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网站。根据经开区(头屯河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目前我区门户网站公开项目为行政许可工作;重点公开为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三)行政许可公开内容完成情况

我分局行政许可事项涉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排污许可、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省市县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海洋工程、核与辐射类除外)、夜间施工许可,以上事项均按要求在自治区一体化政务平台认领并发布,且已正常受理办结,实现了全覆盖;2022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1件;办理夜间施工许可事项157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关于印发<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从受理到审查、到拟批复、再到决定四个环节均按要求在区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截止目前对受理并办结21件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各环节进行了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有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 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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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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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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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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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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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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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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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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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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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我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继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目前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二是政策解读还不够,存在政策解读信息较少、解读深度不够,解读形式不够。下一步我分局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压实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取得成效。将政务公开工作细化分工,落实到人,责任到人,按时上传各栏目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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