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头屯河区)分局2024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信息来源:   【字体: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头屯河区)分局2024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我分局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现将2024年情况报告如下:

是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5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乌鲁木齐市行政机关公文公开属性标识工作的通知》(乌政办〔201717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经开区(头屯河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乌经开政办发〔2017103号)要求,依法、及时、准确、全面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在网站、办公场所公告公示栏公开发布依申请公开申请指南或说明,以及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信息。

及时全面主动公开。2024年,经开区(头屯河区)生态环境分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环境保护信息栏目及时公布了2024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及2024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等。

三是规范更新政府信息。及时更新相关信息,信息发布同时做好审核工作,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规范公开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有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 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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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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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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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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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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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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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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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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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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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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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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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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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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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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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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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需要在新年度工作中不断探索改进。一是公开内容的时效性还不够强;二是主动公开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政务公开培训针对性有待提高

2025年,我分局将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二是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拓展公开载体的广度和深度,注重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三是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自查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有序、客观、真实,全面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头屯河区)分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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