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2025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公示
预算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5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推动政府会计制度有效贯彻落实,切实提高全区预算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区财政局结合实际,确定对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铁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统计局、市第123小学开展202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
(联系人:马蓉 联系电话:3766066)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财政局
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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