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友好利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锅炉房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3-11-07 04:37   

新疆友好利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锅炉房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自收到本审批意见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审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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