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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4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8   信息来源:   【字体:

各幼儿园: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自治区关于规范社会力量办学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新教规〔20193)《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新教规〔20194)等文件精神,我区开展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认定工作。经我区教育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并经公示期满无异议,2024年经开区(头屯河区)确定乌鲁木齐头屯河区苗苗幼儿园等3所幼儿园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具体幼儿园名单见附件)。

已经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进一步加强管理,不断改善办园条件,规范收费及财务管理,争取办成优质普惠的幼儿园。

附件1:《2024年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名单》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教育局

202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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