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2025年经开区(头屯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内容,经开区(头屯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2025年1月起,每月均对辖区流通环节的食用农产品及校园食堂等餐饮食品开展抽检工作。2025年1-2月共开展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54批次,合格样品52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1)经营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大白山街1598号(力鼎新城17号楼一层05号商铺)的头屯河区大白山街爱木果蔬店销售的香蕉,吡虫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经营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东山坡社区045号的头屯河区东山坡蔬菜直销店销售的生姜,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在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经开区(头屯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2025年经开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1-2月食用农产品)
附件2.2025年经开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1-2月食用农产品)
附件3.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经开区(头屯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