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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6/19

11:24

来源:

高铁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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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铁街道办事处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序号

检查主体

权力类型

检查事项

法定依据

检查标准

检查频次上限

备注

1

高铁街道办事处

行政检查

对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6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次修正)
第九条第二款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按照职责对本行政区域或者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按照授权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地方性法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
(20239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七条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风景区等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构及其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按照职责对本行政区域或者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有关部门或者按照授权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发现其所在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应当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情况;
2.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实施情况;
3.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
4.现场检查企业安全生隐患情况;
5.企业应急预案建立和演练情况;

依法规执行

2

高铁街道办事处

行政检查

消防安全的检查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4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次修正)
第三十一条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和草原防火期间、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采取防火措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地方性法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新政办发〔2023〕59号第七条(四)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职能,并开展消防宣传、防火巡查、隐患查改等工作。(五)结合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等工作,因地制宜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措施和要求,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加强消防宣传和应急疏散演练。(六)部署消防安全整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及时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七)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居)民委员会、驻地单位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开展防火、灭火知识宣传教育,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对未依法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物业管理区,指导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临时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统筹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街道办事处履行前款第(一)(四)(五)(六)(七)(八)(九)项职责,并保障消防工作经费。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情况;
2.企业消防设施配备及日常维护情况;
3.企业消防通道、应急疏散标识是否规范;
4.企业消防安全自查情况;
5.企业防火制度、消防应急预案建立及实施情况;
6.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依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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