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6/19
11:37
来源:
西湖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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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查目标
消防、电器、仓储库房、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工地、企业单位、居民区与自建房区等
二、检查事项
1.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
2.对消防安全的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设施与通道
1、检查灭火器、是否齐全且处于有效期内,查看灭火器底部钢印是否已经达到报废年限,软管有无裂纹断裂情况,钢瓶有无凹痕,罐体是否存在变形情况,是否对灭火器进行每月巡查且进行记录,检验合格标签或压力不正常、超过有效期。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常闭、常开防火门应当外观完好标识齐全,查看疏散楼梯是否堆放杂物。
3、室外消火栓应设置明显标识,每年至少进行两次保养,入冬和开春前对阀门进行润滑除锈,入冬后应做好防冻措施,消防栓箱、电力配电箱等安全基础设施周边严禁放置杂物,是否存在消防栓箱门、电力配电箱(柜)门等损坏、故障或消火栓应张贴操作示意图、配电箱应张贴警示标识。
4、消防喷淋头是否被遮挡、烟感报警器、火警自动报警器、应急照明设施未正常工作,消防控制室应确保双人双岗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持证上岗(国考证),应当熟练切能够掌握消防“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级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5、消防水泵无水无压或消防水带损坏、被堵塞。
(二)电气线路
1、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规范,是否存在私拉乱接、老化或超负荷用电问题。
2、禁止使用不合格电器设备,仓库内电动车是否违规停放充电。
3、配电设备未做到有效绝缘、未铺设绝缘垫或电源线路外漏和私拉乱接、未对裸露电源线路做防护措施。
4、强弱电力井、消防管道井等未处于闭合状态、未张贴警示提示标识。
5、电力桥架损坏、盖板未有效封闭。
6、电力井孔洞处、电力设备开孔处未使用防火泥做封堵;
7、高低压配电房未放置挡鼠板,未起到遮挡作用。
8、高低压配电房、消防泵房、水(暖)泵房地槽(排水沟)未放置盖板、地面未清理。
9、高低压配电房未铺设绝缘垫或未配置合标的绝缘工具、未定期年检。
10、高低压配电房消防灭火设备未连接,未处于自动状态。
11.接地线路未使用或设备未有效接地。
12.电插板不具备自动断电保护装置,总电源处无空气开关。
(三)仓储与物流场所
1、检查货物堆放是否超量,是否占用防火间距或堵塞消防通道。
2、仓库内禁止“三合一”(住宿、生产、仓储混合),存储物品需符合防火等级要求。
3、库房应做好进库登记,禁止携带危险化学品及火种进库。
4、库房摆货时候是否存在违规摆放未按照“五距”(顶距、灯距、墙距、柱距和堆距)要求摆放。
顶距:指堆货的顶面与仓库屋顶平面之间的距离。一般的平顶楼房,顶距为50厘米以上;人字形屋顶,堆货顶面以不超过横梁为准。
灯距:指仓库内固定的照明灯与商品之间的距离。灯距不应小于50厘米,以防止照明灯过于接近商品(灯光产生热量)而发生火灾。
墙距:指墙壁与堆货之间的距离。墙距又分外墙距与内墙距。一般外墙距在50厘米以上,内墙距在30厘米以上。以便通风散潮和防火,一旦发生火灾,可供消防人员出入。
柱距:指货堆与屋柱的距离,一般为10~20厘米。柱距的作用是防止柱散发的潮气使商品受潮,并保护柱脚,以免损坏建筑物。
堆距:指货堆与货堆之间的距离,通常为100厘米,堆距的作用是使货堆与货堆之间,间隔清楚,防止混淆,也便于通风检查,一旦发生火灾,还便于抢救,疏散物资。
(四)危险物品
1、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化工产品储罐或废弃厂房是否排查到位。
2、特种设备有无安全检查合格标识或有无维保记录;
(五)人员密集场所
1、检查防火分区设置、应急照明设备是否正常,员工是否掌握火灾应急处置技能。
2、燃气使用场所需核查燃气设备合规性,胶管是否老化、接口是否泄漏。
(六)企业单位
1、企业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台账是否完善。
2、是否制定并定期更新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开展消防演练。
3、企业安全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企业特种作业及消防管理人员是否持证岗证。
5、未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未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7、未编写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应急预案应向区应急管理局备案,且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
(七)自建房区域
1、检查自建房区域电线老化、燃气使用不规范、易燃品违规存放等问题。
2、提醒居民养成断电关气、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等安全习惯。
3、特种设备有无安全检查合格标识或有无维保记录;
4、液化气罐和煤气灶、天然气连接软管老化,未正规连接;天然气管道是否有包埋、圈占、私自改动的情况;
5、液化气罐非新疆、昆仑的,无二维码。
(八)动火作业场所
1、动火前需办理内部审批手续,在建筑主入口、作业现场显著位置公告动火信息(如时间、人员、措施),严禁在使用或营业期间违规动火。涉及人员密集场所的限额以下小型工程需备案。
2、电焊、气焊等作业人员必须持焊接与热切割或建筑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证件需在有效期内且人证相符。
3、作业人员需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具备风险辨识、应急逃生和处置能力。
4、动火区域需与其他区域采用不燃材料分隔,清除周边及火花垂直掉落区域的易燃物,无法移走的可燃物需覆盖或隔离。涉及建筑外墙作业时,严禁在易燃保温材料上动火。
5、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5米,距动火点≥10米,直立放置并设防倾倒、防晒措施;乙炔瓶需安装回火器,气带颜色符合标准(氧气蓝色、乙炔红色)。
6、作业现场需配备灭火器材(如灭火器、灭火毯),连接消火栓,五级风以上禁止露天动火。
7、动火点30米内不得排放可燃气体,15米内不得排放可燃液体,10米内不得进行清洗或喷漆作业。狭小空间或有限空间需通风检测,保持空气流通。
8、严禁在营业时间动火,作业区域需公示并接受监督,设置警戒线,保障疏散通道畅通。
(九)建筑施工工地
1、生活区宿舍检查标准
①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插线板,严格使用国标电线,并按标准规范穿管安装,严禁使用非国标电线接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电热毯、热的快、电饭锅、小太阳等超过1800W的电器);接线插板具备自动断电保护装置,总电源处安装空气开关;
②宿舍内必须安装USB手机充电装置,严禁出现私接插板现象;
③宿舍内严禁出现“三合一”甚至“多合一”现象,即住宿、生产经营、储藏为一体;
④宿舍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品、危爆物品和管制刀具;
⑤工地内部商店禁止销售白酒,宿舍内严禁存放白酒,项目负责人做好日常劝导及巡查,及时制止因酒后造成滋事及酒后上工事件发生;
⑥严禁在宿舍内吸烟,并在室外安全区设置吸烟区;
⑦严禁使用煤炭,如发现立即报建设局。
2、生活区厨房检查标准
①厨房内严禁私拉乱接插线板,严格使用国标电线,并按标准规范穿管安装,严禁使用非国标电线接线;使用大功率电器(蒸箱、电饭锅、热水器)必须安装专线,严格与其他插线板混合使用;接线插板具备自动断电保护装置,总电源处安装空气开关;
②配电设备要做到有效绝缘、铺设绝缘垫,严禁电源线路裸漏和私拉乱接,对裸露电源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
③厨房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品、危爆物品;
④严格液化气钢瓶审批程序,按规定使用新疆燃气、昆仑燃气的液化气钢瓶,并符合“三码合一”标准;
⑤厨房内的液化气钢瓶与煤气灶连接距离不得小于1米且大于2米;定期更换连接软管,定期检查软管连接处是否密封,并安装燃气报警器;
3、生活区公共区域检查标准
①(一)灭火器:生活区域按标准配备灭火器。
灭火器压力检测指标(黄色区域为超压,绿色区域为正常,红色区域为失压);
新灭火器保质期限是5年,每两年需检验充装一次;
是否有检验合格标识;
瓶体及瓶口是否有损坏(注:平均每40平米内至少配备一组(2具)4公斤干粉灭火器或3公斤水基灭火器一组)。
②消防栓箱门、电力配电箱(柜)门等无损害、无故障,并张贴指示图和提示标识。
③严禁在灭火器、消防栓箱、电力配电箱等安全基础设施放置杂物;消防水泵保持正常水压,消防送水带无损坏、无堵塞。
④配电设备要做到有效绝缘、铺设绝缘垫,严禁电源线路裸漏和私拉乱接,对裸露电源线路做必要的防护措施。
⑤生活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品、危爆物品。
⑥配电箱按生活区域用户数分段配置,不得超负荷使用。
⑦严禁在公共区域内乱堆放生活垃圾,将垃圾集中储存,并及时清理。
⑧严禁擅自掩埋生活垃圾及就地燃烧处理。
4、项目部检查标准
①开、复工手续是否齐全;
②特殊工种的证件是否过审或过期;
③特种设备是否有检验合格报告;
④三级培训教育是否含盖所有工种;
⑤施工人员是否有体检报告;
⑥是否有完善的消防应急预案,是否定期组织演练;
⑦是否定期开展班前安全教育,班组长督促工人上工前做好安全防护用具的佩戴,同时各项目将每日班前教育的照片或视频上报至所属社区;
⑧是否占用消防通道;
⑨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注:按标准在项目部配备消防器材);
⑩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焊接、切割等动火作业时,现场必须有安全员进行监管,并配备消防器具,动火作业前务必向所属社区进行报备,待批准后方可施工;
⑪苯板、木材等易燃材料应按标准放置在安全区域,并整齐有序堆放进行阻燃覆盖。
⑫各社区在日常检查期间,通过望远镜或肉眼直接观察对施工区高空作业作业是否佩戴安全帽及安全绳,施工现场操作人员是否有吸烟,塔吊作业期间是否配备信号工规范作业。
四、检查频次
1.西湖街道办事处针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的频次上限为1个月1次。
2.对仓储库房、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工地、企业单位、居民区与自建房区等的消防安全的检查的频次上限为1个月1次。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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